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和仓储服务。2019年9月有

admin2022-08-02  32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和仓储服务。2019年9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18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费10900元。(2)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1200元。(3)提供仓储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82400元。(4)出租一间闲置仓库,取得含增值税租金52500元,该仓库系甲公司2006年购入。(5)采取预收款方式向乙公司出租1辆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起取得的运输车辆,9月16日签订有形动产租赁合同,租期3个月。9月20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租赁费,9月23日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月28日向乙公司交付出租的运输车辆。(6)将资金贷与关联企业丙公司使用,取得利息150000元。(7)无偿为关联企业丙公司提供仓储服务,同类仓储服务含增值税价款1090元。(8)因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获得保险赔付20000元。(9)取得存款利息1750元。已知:销售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9%。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甲公司当月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的是(   )。A.取得存款利息1750元B.将资金贷与关联企业丙公司使用取得利息150000元C.获得保险赔付20000元D.无偿为关联企业丙公司提供仓储服务

选项 A.取得存款利息1750元
B.将资金贷与关联企业丙公司使用取得利息150000元
C.获得保险赔付20000元
D.无偿为关联企业丙公司提供仓储服务

答案 AC

解析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货物转让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38099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