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聘请魏某为公司技术部门经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

最全题库2022-08-02  20

问题 2017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聘请魏某为公司技术部门经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2 年,月工资 9 000 元,魏某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3 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公司在其离职后按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3 500 元,若魏某违反该约定,则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10万元。 2019 年 1 月,魏某在上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2019 年 2 月 28 日,甲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向仍在住院治疗的魏某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魏某拒绝,双方发生争议。 已知:魏某实际工作年限 8 年,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2 120 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与魏某约定的下列条款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魏某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相竞争的业务B.魏某离职后甲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3500元C.魏某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与甲公司相竞争的业务D.若魏某违反约定,则一次性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

选项 A.魏某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B.魏某离职后甲公司按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3500元
C.魏某在职期间不得从事与甲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D.若魏某违反约定,则一次性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答案 BCD

解析 选项 A,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2 年;选项 C,约定在职期间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甲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属于限制劳动者择业权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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