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4月 1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 2016年 8月 1日,双方的劳动合

最全题库2022-08-02  24

问题 2010年 4月 1日,张某到甲公司工作, 2016年 8月 1日,双方的劳动合同期满,甲公司不再与张某续签。已知劳动合同终止前 12个月,张某月平均工资 5000元,甲公司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4500元。计算劳动合同终止后甲公司应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的下列公式中,正确的是( )。A.4500×6=27000(元)B.4500×7=31500(元)C.5000×5.5=27500(元)D.5000×6.5=32500(元)

选项 A.4500×6=27000(元)
B.4500×7=31500(元)
C.5000×5.5=27500(元)
D.5000×6.5=32500(元)

答案 D

解析 ( 1)工作年限:每满 1年支付 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6个月以上不满 1年的,按 1年算;不满 6个月的,按半个月算;本题张某在甲公司工作 6年零 4个月,工作年限应为 6.5年。( 2)计算方法:张某的工资( 5000元)未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4500元)的 3倍,正常计算即可,即甲公司应当向张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月工资 =6.5 × 5000=3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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