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兴办甲个人独资企业, 2016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 1)向非金融企业借

admin2022-08-02  25

问题 张某兴办甲个人独资企业, 2016年相关财务资料如下:( 1)向非金融企业借款 2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期限 1年,利率 8%,全年利息支出 16万元均已计入财务费用。( 2)实发合理工资中包括张某工资 6万元、雇员工资 20万元。( 3)实际发生雇员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0.8万元。( 4)营业外支出中包括行政罚款 3万元、合同违约金 4万元。( 5)张某 2016年 3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同年 9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1.9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 0.7万元。已知:甲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查账征收法,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 4.8%。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股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甲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 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 )。A.行政罚款3万元B.张某工资6万元C.合同违约金4万元D.雇员工资20万元

选项 A.行政罚款3万元
B.张某工资6万元
C.合同违约金4万元
D.雇员工资20万元

答案 CD

解析 ( 1)选项 A:行政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2)选项 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3)选项 C:属于承担民事责任,可以在税前扣除;( 4)选项 D :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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