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财务会计
甲因开饭馆向乙借款10万元,2012年8月借款期限届满。因经营不善,甲的饭馆濒临
甲因开饭馆向乙借款10万元,2012年8月借款期限届满。因经营不善,甲的饭馆濒临
最全题库
2022-08-02
48
问题
甲因开饭馆向乙借款10万元,2012年8月借款期限届满。因经营不善,甲的饭馆濒临倒闭。为逃避对乙的债务,2012年9月5日,甲将店内的冰柜等物赠与丙,将市值10万元的店面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其亲戚丁,并以两倍于市价的高价收购戊的厨房设备。丙、丁不知道该情形,戊知情。现甲无力清偿欠乙的借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即使丙不知情,乙也能对甲的赠与行为行使撤销权B.因为丁不知情,故乙不能对甲将其中一间店面卖给丁的行为行使撤销权C.若乙于2012年11月8日知道甲高价收购戊的厨房设备,则可以在2013年11月9日前向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D.若乙于2017年3月5日知道甲高价收购戊的厨房设备,则乙可以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选项
A.即使丙不知情,乙也能对甲的赠与行为行使撤销权
B.因为丁不知情,故乙不能对甲将其中一间店面卖给丁的行为行使撤销权
C.若乙于2012年11月8日知道甲高价收购戊的厨房设备,则可以在2013年11月9日前向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
D.若乙于2017年3月5日知道甲高价收购戊的厨房设备,则乙可以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
ABC
解析
甲对丙的赠与,属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句话规定的情形,其撤销权不以受赠与人知情为前提。故选项A正确。根据同款第二句话的规定,债务人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让人知道该情形为要件,故乙不能行使撤销权,选项B正确。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行为,参照适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句话的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因此选项C正确。根据该条规定,选项D中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于2012年9月5日,债权人最迟应在5年内,即不晚于2017年9月6日行使撤销权,而非自2017年3月5日起一年内。综上,本题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2730959.html
本试题收录于:
高级知识产权题库高级经济师分类
高级知识产权
高级经济师
相关试题推荐
某旅行社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的产品实际销售额分别为1200万元、1
某饭店客房收入为10万元,已售客房500间,则平均房价为( )元。A.100
某四星级饭店拥有客房420间(套),餐厅12个。2010~2012年总营业收入分
某四星级饭店拥有客房420间(套),餐厅12个。2010~2012年总营业收入分
信用额度是银行对借款人规定的无担保贷款的最高限额。信用额度的有效期限通常为(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 )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
企业为筹措借入资金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向债权人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指( )
长期借款按借款的用途可划分为( )。A.流动资产投资借款、无形资产投资借款、更
4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 )。A.劳务合同 B.短期劳动合同 C.固定期限
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年。A.1~2 B.3~5 C.6~10 D.
随机试题
Hewassoengaged______hisbusinessthathehadn’tbeenhomeforamonth.A、at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A.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
可引起痴呆的疾病有:()A.化脓性脑膜炎 B.帕金森病 C.乙型脑炎
关于资产负债表结构,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季节性资金需要一般由短期负债
油浸式站用变的上层油温不超过95℃,温升不超过50k.()
新建特高压交流变电站的生产准备和运行维护工作,原则上由国网公司确定的(____)
该公文标题的结构特征是:() A.发文机关名称+发文事由 B.发文事由+
机械记忆是一种无用记忆。
下列各组城市名单中,全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一组是( )。A.北京、天津、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变更为住宅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