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

资格题库2022-08-02  33

问题 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4号),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不应当认定为“生产”假药行为的是A.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行为B.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行为C.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D.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行为

选项 A.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行为
B.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行为
C.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行为
D.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行为

答案 D

解析 考查生产、销售、使用假药的刑事责任。其一,生产、销售假药或劣药为目的,整条供应链除了使用环节(医疗机构)外的所有参与者都是生产、销售假药罪。选项D是医疗机构。其二,按语文题解答,题干所问是“生产”行为,只有选项D是“销售”行为。故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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