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势变更制度体现的民法基本原则包括( )。A.自愿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考试题库2022-08-02  49

问题 情势变更制度体现的民法基本原则包括(   )。A.自愿原则B.公序良俗原则C.平等原则D.公平原则

选项 A.自愿原则
B.公序良俗原则
C.平等原则
D.公平原则

答案 A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533条规定,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双方自愿协商或司法权力的介入,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自愿和公平,体现了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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