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邹某向甲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汽车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年9

最全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2010年8月,邹某向甲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汽车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年9月,邹某又以该车做抵押向乙借款5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同年11月,邹某向丙借款3万元,将该车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车期间,将车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该车被丁留置。本案中,对该车享有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的是(  )。A.甲B.乙C.丙D.丁

选项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 D

解析 《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本题中,丁有留置权,相对于甲乙丙的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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