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洪某在高考中以两分之差未能进入重点大学录取范围。洪某在高中学习阶

admin2022-08-02  22

问题 2003年7月,洪某在高考中以两分之差未能进入重点大学录取范围。洪某在高中学习阶段,曾荣获“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按当年高考政策,获“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可以享受加10分的奖励。市教委在整理审核学生档案时,将洪某的“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改为不享受此奖励的“市三好学生”称号,致洪某与重点大学失之交臂。市教委侵犯了洪某的( )。A.名誉权B.荣誉权C.姓名权D.信用权

选项 A.名誉权
B.荣誉权
C.姓名权
D.信用权

答案 B

解析 荣誉权是民事主体对荣誉所享有的获得、保持、利用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名 誉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有其名誉所带来的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信用权是指特定主体支配其信用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荣誉是对公民某一方面的正面褒奖,而名誉则是对于公民综合性的评价,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而且荣誉多由特定机构评定授予,名誉则不然,所以洪某获得的“市优秀学生干部”是其荣誉,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市教委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了洪某的荣誉称号,侵犯了洪某的荣誉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xueli/91910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