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是( )。A.某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在经营活动中严重

题库2022-08-02  58

问题 下列情形中,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是( )。A.某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在经营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该公司严重亏损B.某高校校长对财务管理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资金无法收回C.某法院执行庭庭长在执行民事判决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D.某外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外汇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选项 A.某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在经营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该公司严重亏损
B.某高校校长对财务管理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资金无法收回
C.某法院执行庭庭长在执行民事判决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D.某外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外汇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大量逃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397条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以根据题意可知A、B项的犯罪主体不具备成立玩忽职守罪的要求,分别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C项执行庭庭长的行为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玩忽职守罪。D项完全符合玩忽职守罪的要求,构成玩忽职守罪。关于玩忽职守罪,首要考虑的因素是主体的身份问题,即是否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其次是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其他类型的渎职犯罪,玩忽职守是渎职犯罪中的一般罪,如果构成其他特殊的渎职犯罪,则不构成玩忽职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xueli/91878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