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

admin2022-08-02  22

问题 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B.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D.乙可以对甲的行为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选项

答案 AB

解析 【精解】C项错在:继承权具有专属性,不能行使代位权。D项错在:本题考查的是债权人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区别在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是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是债务人以积极的行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xueli/91563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