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建设项目由于多种原因往往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物业规划设计和施工安装存在问题,如设备配置不当、停车位不足、物业工程质量缺陷等;(2)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提供物业管理的基础条件,如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缺漏等;(3)工程质量保修和工程遗留问题处理不及时;(4)建设单位从自身利益考虑,将部分开发建设的责任和义务转嫁给物业服务企业承担;(5)建设单位在售房时向业主作出不合理的物业管理承诺,使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不合理的责任等。
2.早期介入的含义:早期介入是指新建物业竣工之前,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所引入的物业管理的咨询活动。早期介入的必要性:在开发建设工作的早期,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早期介入活动,将长期积累的物业管理知识与经验应用于规划设计,并且在建设施工销售阶段同步跟进配合,协助开发建设单位及时发现和处理建设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能从源头上堵住漏洞,避免或减少上述阶段问题的发生,减少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纠纷,使房地产开发建设得以顺利进行,而且可以在物业开发建设初期把不利于物业管理、损害业主利益的因素尽可能消除或减少,使物业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顺利开展,业主利益得到保障。
3.良好的物业管理品牌提高了这个商品房小区的知名度,同时早期介入物业销售初期综合环境的设计,使该项目与该市同类建设项目相比,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