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的土建工程采购招标应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对于亚行贷款项目,单个土建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时必须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其特点如下:
(1)需要在世行或亚行网站上公开刊登总采购通告。
(2)需要在借款国广泛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具体采购通告。
(3)土建工程招标通常需要进行资格预审。
(4)采购时对于国内货物和工程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
(5)即使只有一个投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文件,招标过程也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前提是按规定刊登了招标公告且投标价格合理。
(6)采购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或重新招标。
(7)如所有投标的价格大大超出了费用估算,借款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在得到世界银行与亚洲开发银行同意后与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协商降低其投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