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涉及结构安全和加固处理的重大技术处理方案应由()提出。A.原

admin2022-08-02  38

问题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涉及结构安全和加固处理的重大技术处理方案应由()提出。A.原设计单位B.事故调查组建议的单位C.施工单位D.法定检测单位

选项 A.原设计单位
B.事故调查组建议的单位
C.施工单位
D.法定检测单位

答案 A

解析 ㈡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⑴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暂停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
⑵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对于由质量事故调查组处理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⑶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加固处理等的重大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必要时,应要求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以确保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⑷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必要时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处理结果进行签认。
⑸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⑹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工程及各参建单位名称;
2)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方案;
6)事故处理的过程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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