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设备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未能按时

admin2022-08-02  38

问题 根据《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设备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 )。A.迟交两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B.迟交三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C.迟交四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D.迟交六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E.迟交八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2%

选项 A.迟交两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B.迟交三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C.迟交四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D.迟交六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E.迟交八周的,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2%

答案 AB

解析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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