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3日8时30分,该厂电炉车间电炉班在更换1号电炉炉体后,班长甲与

admin2022-08-02  15

问题 2015年5月23日8时30分,该厂电炉车间电炉班在更换1号电炉炉体后,班长甲与本班员工乙、丙完成铁料斗装料,准备往电炉内加料。因起重机作业指挥未在现场,甲便指挥天车起吊铁料斗,准备将固体料倒入电炉。乙用一根φ14mm、长8m的钢丝绳,将两端环扣分别挂住料斗出口端两侧的吊耳,并将钢丝绳挂在天车主钩上,班长甲从自己工具箱取出一根09.5mm、长3m的钢丝绳挂住料斗尾端下部的两个吊耳,并将钢丝绳两端的环扣挂在天车副钩上,随后打手势指挥天车司机丁起吊。天车将料斗吊起,对准电炉加料口。在天车司机丁操纵副钩升起料斗尾端,将料斗内固体料往电炉内倾倒时,φ9.5mm钢丝绳在距副钩约600mm处突然破断,料斗尾端失控,部分固体料从料斗中甩出,其中1块掉在电炉平台护栏上弹出,砸中在地面进行修包作业的戊的头部,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钢丝绳进行了检测,检测结论为:φ14mm钢丝绳无明显缺陷;φ9.5mm钢丝绳距一端环扣600mm区段曾受到高温烘烤,油麻芯失油干枯,钢丝生锈,经机械性能试验,该钢丝绳未受烘烤区段的破断拉力为4.7t,受烘烤区段的破断拉力为4.1t,经查,当班甲、乙、丙均未经起重作业指挥培训。为了加强A特钢厂安全生产工作,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采用“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对该厂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并约谈了该厂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了一系列工作建议,其中包括要求该厂认真贯彻属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精神,完善包括厂党组织负责人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A特钢厂电炉车间在用天车进行加料作业时,需要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包括(  )。A.班长B.修包员C.天车司机D.装料辅助工E.起重作业指挥

选项 A.班长

B.修包员

C.天车司机

D.装料辅助工

E.起重作业指挥

答案 CE

解析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1)电力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m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作业。
本案例中的天车属于桥式起重机类型中的一种,因此天车司机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A特钢厂电炉车间在用天车进行加料作业时,需要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包括天车司机、起重作业指挥。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9548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