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与A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又委托甲

admin2022-08-02  9

问题 某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与A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又委托甲监理单位实施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1、在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有如下内容:(1)监理单位是本工程的最高管理者;(2)监理单位应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实行合作监理,即建设单位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参与监理工作;(4)建设单位参与监理的人员同时作为建设单位的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的联系;(5)上述建设单位代表可以向施工单位下达指令;(6)监理单位负责进行质量控制,而进度与投资控制则由建设单位负责;(7)由于监理单位的努力,使合同工期提前的,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分享利润。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有如下内容:(1)施工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接受监理;(2)施工单位通过努力使工期提前的,按照提前工期获得的利润的一定比例提成;(3)该工程所使用的钢筋和水泥由建设单位供应。3、监理合同签订前,监理单位编制了该项目的监理规划,要点如下:(1)设计阶段监理控制目标及措施;(2)设计方案的评审;(3)施工图纸的审核;(4)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招标文件;(5)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招标;(6)编制施工进度计划;(7)审核工程概算;(8)审核施工图预算,并与概算进行比较。【问题】3.监理规划中有何不妥之处?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3、监理规划中不妥之处:①监理规划在签订监理合同之后编制,而不应在监理合同签订之前编制。②因委托的是施工监理,所以不应有设计阶段监理控制目标及措施。③设计方案是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不应列入施工图审核也是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④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是施工招标阶段的工作,不应列入施工监理规划。⑤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招标是施工前期阶段的工作,不应列入。⑥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是施工单位的任务,不是监理工程师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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