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admin2022-08-02  13

问题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某些行为,可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行为有()A:谎报或瞒报事故的B: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C: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D: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资料的E: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选项 A:谎报或瞒报事故的
B: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C: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D: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资料的
E: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答案 ABDE

解析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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