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参考答案】(1)施工单位自行检测混凝土的强度不妥,应送有资质单位进行试验;(2)每50m预留一组不妥,应每20~30m预留一组;(3)标准养护不妥,应同条件养护。
【解题思路】问题1是关于井巷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涉及验收工作组织,具体的验收方法和要求等相关内容,重点是关于立井井筒井壁混凝土工程的验收。
【考点解析】根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中的有关井巷支护工程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规定:(1)井巷工程施工中,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井巷工程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2)混凝土标准试件应按规定制作,标准试件应在井巷支护工程施工中预留,即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用钢模制作成边长150mm的立方体试件。每组3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制作的试件应在类似条件下经28d养护后,方可进行压力试验。(3)井巷支护施工中预留混凝土试决的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对于立井井筒施工,根据工程量确定预留混凝土试件的数量,每浇筑20~30m或20m以下的独立工程,不少于1组,混凝土试件每组3块,混凝土所用的骨料、水泥品种、配合比及工艺变化时,应另行取样。(4)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每组标准试件强度代表值来确定:每组标准试件或芯样抗压强度代表值应为3个试件或5个芯样试压强度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数)。一组试件或芯样最大或最小的强度值与中间值相比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可取中间值为该组试件强度代表值。一组试块或芯样中最大和最小强度值与中间值之差均不超过中间值的15%时,或因试件外形、试验方法不符合规定的试件,其试件强度不应作为评定的依据。根据问题一所涉及的背景资料,施工单位在井筒施工中,有关混凝土井壁的强度检测是自行完成的,没有经具有检测资质的相关部门检测,因而不符合规范的规定,应送有资质单位进行试验。而在混凝土试块的制作时,每50m井筒预留1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20~30m预留一组的要求,且预留的混凝土试块“采用标准养护28d",与规范规定的“类似条件下经28d养护”不符。
问题2【参考答案】可采取的技术措施有截水、导水。
【解题思路】问题2是关于立井井筒施工中井壁淋水的处理方法,应根据施工方法,涌水量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考点解析】立井井筒施工中,根据涌水量的大小不同,工作面积水可采用吊桶排水和吊泵或卧泵排水。(1)吊桶排水是用风动潜水泵将水排入吊桶或排入装满矸石吊桶的空隙内,用提升设备提到地面排出。吊桶排水能力,与吊桶容积和每小时提升次数有关。井筒工作面涌水量不超过8m3/h时,采用吊桶排水较为合适。(2)吊泵排水是利用悬吊在井筒内的吊泵将工作面积水直接排到地面或排到中间泵房内。利用吊泵排水,井筒工作面涌水量以不超过40m3/h为宜。否则,井筒内就需要设多台吊泵同时工作,占据井筒较大的空间,对井筒施工十分不利。(3)吊泵排水时,还可以与风动潜水泵进行配套排水,也就是用潜水泵将水从工作面排到吊盘上水箱内,然后用吊泵再将水箱内的水排到地面。(4)当井筒深度超过水泵扬程时,就需要设中间泵房进行多段排水。用吊泵将工作面积水排到中间泵房,再用中间泵房的卧泵排到地面。(5)卧泵排水是在吊盘上设置水箱和卧泵,工作面涌水用风动潜水泵排入吊盘水箱,经过除沙装置后,由卧泵排到地面。卧泵排水的优点是不占用井筒空间,卧泵故障率低,易于维护,可靠性好,流量大扬程大,适应性更广。(6)为了减少工作面的积水、改善施工条件和保证井壁质量,应将工作面上方的井帮淋水截住导入中间泵房或水箱内。截住井帮淋水的方法可在含水层下面设置截水槽,将淋水截住导入水箱内再由卧泵排到地面。若井筒开挖前,已有巷道预先通往井筒底部,而且井底水平已构成排水系统,这时可采用钻孔泄水,可为井筒的顺利施工创造条件。由于问题2所涉及的是关于井壁的淋水,因此,可以采取的技术措施是截水和导水方法。
问题3【参考答案】应由混凝土供应商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
【解题思路】问题3是关于施工索赔问题,关键是要看责任由谁承担,由于涉及多个单位,要分清责任,然后确定。
【考点解析】根据建设工程索赔管理的规定,对于施工引起的索赔,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工期和费用。工期索赔是施工中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或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最终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费用索赔是承包商为了弥补自己在承包工程中所发生的损失,或者是为弥补已经为工程项目所支出的额外费用,还有可能是承包商为取得已付出的劳动的报酬。费用索赔必须是已经发生且已垫付的工程各种款项,对于承包商利润索赔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引起施工索赔的原因有多方面,包括业主违约,证件不足,手续不全;施工准备不足;业主不当行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改变;加快施工;隐蔽工程检查以及不可抗力等。本案例主要是费用索赔,施工单位对井深450m处附近的井壁进行了修复,多投入20万元,这部分费用应当由负责该段井壁质量的单位承担。井壁质量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但是背景中指出,混凝土是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指定的商品混凝土供货商供应的,在浇筑该段井壁混凝土浇筑时,供货商没有及时将混凝土送到,导致混凝土浇筑曾中断2次,前后耽误2d,这一情况肯定会影响混凝土井壁的质量,作为施工单位,没有针对这一情况制定相关的处理办法,而是明知商品混凝土会出现问题,仍然进行浇灌。所以,造成最终该段混凝土井壁质量出现问题既有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责任,也有井筒施工单位的责任,因此修复井壁的20万元应由混凝土供应商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
问题4【参考答案】井筒竣工验收应检查的内容有:(1)井筒中心坐标、标高、深度及连接巷道口的标高与方位;(2)井壁质量和井筒总的漏水量;(3)井筒断面和井壁垂直度;(4)隐蔽工程记录。
【解题思路】问题4是关于立井井筒工程竣工验收应检查的相关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质量、验收质量和主要的质量要求等.本问题主要是检查的相关内容。
【考点解析】立井井筒竣工验收质量检查包括工程质量检查和资料验收,同时要求工程满足相关的质量要求。(1)井筒竣工后应检查的内容包括:1)井筒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井筒的深度以及与井筒连接的各水平或倾斜的巷道口的标高和方位;2)井壁的质量和井筒的总漏水量,一昼夜应测漏水量3次,取其平均值;3)井筒的断面和井壁的垂直程度;4)隐蔽工程记录、材料和试块的试验报告。(2)井筒竣工验收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1)实测井筒的平面布置图,应标明井筒的中心坐标、井口标高,与十字线方向方位,与设计图有偏差时应注明造成的原因;2)实测井筒的纵、横断面图;3)井筒的实际水文资料及地质柱状图;4)测量记录;5)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和试块试验报告等;6)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3)井筒竣工验收时的质量要求包括:1)建成的井筒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2)砌块、混凝土的井壁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3)锚喷支护的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4)普通法施工的井筒建成后的总漏水量,不得大于6m3/h,井壁不得有0.5m3/h以上的集中漏水孔;5)施工期间,在井壁内埋设的卡子、梁、导水管、注浆管等设施的外露部分应切除;废弃的孔口、梁窝等,应以不低于永久井壁设计强度的材料封堵;6)井筒施工中所开凿的各种临时硐室,需废弃的应封堵。
问题5【参考答案】建设单位的做法不正确,破壁检查不应超过2处。
【解题思路】问题5是关于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的内容,应根据具体工程的特征,采用符合实际的检测方法,检测必须保证安全。
【考点解析】对于立井施工现浇混凝土井壁的施工质量检查主要包括井壁外观及厚度的检查、井壁混凝土强度的检查两个方面。对于现浇混凝土井壁,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局部厚度的偏差不得小于设计厚度50mm,其周长不应超过井筒周长的1/10,纵向高度不应超过1.5mm;井壁的表面不平整度不得大于10mm,接茬部位不得大于30mm。对于井壁混凝土的强度检查,施工中应预留试块,每20~30m不得小于1组,每组3块,并应按井筒同样条件进行养护,试块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的相关要求。当井壁的混凝土试块资料不全或判定质量有异议时,应采用超声检测法复测;若强度低于规定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补强措施。应尽量减少重复检验和破损性检验。立井井筒工程破损性检验不应超过2处,其他井巷工程破损性检验不宜超过3处。案例中,建设单位要求进行破壁检查混凝土质量,其做法显然不正确,无法保证施工安全,而且破壁检查了6处,明显违反了立井井筒工程破损性检验不应超过2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