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有一个儿子名小军,已30岁尚未结婚。胡某从前一个战友之女小慧,人亦贤慧,胡某

admin2022-08-02  28

问题 胡某有一个儿子名小军,已30岁尚未结婚。胡某从前一个战友之女小慧,人亦贤慧,胡某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母亲保管。如小军和小慧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胡某所立的这份遗嘱(  )。A.涉及到现金2万元的部分无效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D.该部分无效,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E.该部分无效,遗嘱无效

选项 A.涉及到现金2万元的部分无效
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
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
D.该部分无效,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
E.该部分无效,遗嘱无效

答案 ACD

解析 民事行为只有在具备相应条件时才生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无效部分与有效部分具有牵连关系,剩余部分继续有效对当事人已经没有意义或者显失公平的,应当确认该民事行为无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244087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