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招标人**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水利电工程标准施工法招标文件》(200

admin2022-08-02  23

问题 背景:招标人**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水利电工程标准施工法招标文件》(2009 年版)编制了新阳汞站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交易场所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 年7 月19 日。在阅读招标文件后,招标人**集团对招标文件提交了异议函。经过评标,***集团中标,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围堰工程为部价承包项目,招标文件提供了初步设计施工导流方案,供投标人参考,***集团采用了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导流方案。实施过程中,围堰在设计使用条件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集团以施工导流方案由招标文件提供为由,在事件发生后依合同规定程序陆续提交相关索赔函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围堰拆除工程采取1m3 挖掘机配8t 自汽车运输施工,运距3km,相关定额如表4-2 所示。围堰IV 类土(定额调整系数为1.09),初级工,1m3 挖掘机、59kw 推土机、8t 自卸汽车的单价分别为2.66 元/工时、190 元/台时、100 元/台时、120 元/台时。问题:1.***集团对招标文件提交的异议函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除背景资料的异议类型外,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可提出的异议还有哪些类型?分别应在什么时候提出?2.依据前景材料,***集团提出的索赔能否成立?说明理由。3.指出围堰坍塌事故发生后***集团提交的相关索赔函件名称。4.计算围堰拆除单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保留小数点后2 位)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妥之处:
①异议函给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妥,应该发给招标人;②异议内容不妥,澄清显示事实真相,消除混乱或模糊之处。异议对事件有不同的意见,显然这里应该为澄清。③异议函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12 日不妥,异议时间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
(2)异议分类还有:
①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
②开标异议,开标现场提出;
③投标人还可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该在公示期提出。
2.索赔不能成立,因为围堰施工发生坍塌现象是承包人责任,不能因为参考了发包人导流方案而免除其责任。
3.事故发生后,提交的索赔函件有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正式通知书,延续索赔通知,最终索赔通知书。
4.人工=13.60 元,材料=45.02 元,机械=1111.80 元。
计算过程:
人工=2.66*4.69*1.09=13.60 元;
机器=[0.7*190+0.35*100+7.10*120]*1.09=1111.80 元;
材料=(1111.80+13.60)*4%=45.0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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