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

admin2022-08-02  23

问题 某新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m2,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钢筋混凝土柱下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总监理工程师在条件具备后,组织基坑验槽之前,要求建设及施工等相关单位准备好验槽时的资料。事件二:该项目基坑开挖深度为2.8m,项目部采用的降水方式为集水明排。明沟在基坑的一侧布置,距离拟建建筑独立基础边0.3m,集水井每隔45m 设置一个,集水井底面比沟底面低0.4m。事件三:外墙装饰阶段,甲方书面通知将外墙外保温材料有B1 级的聚苯板改为A 级的水泥复合保温板,施工难度明显加大,外墙施工的成本明显增加。在2 个月之后的竣工结算时,乙方提出外墙外保温施工的的综合单价由清单中的120 元/m2改为180 元/m2,但甲方收到后未予答复。事件四: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对吊顶工程进行了隐蔽工程验收,验收项目包括:吊杆安装,龙骨安装等。【问题】1.事件一中,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有哪些?2.指出事件二中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3.事件三中,乙方变更价款是否生效?说明理由。4.补充事件四中吊顶工程隐蔽验收项目还有哪些?

选项

答案

解析 1.(1)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3)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不妥之处一:明沟在基坑的一侧布置,距离拟建建筑独立基础边0.3m
理由:明沟应在基坑的两侧或四周布置,距离拟建建筑基础边0.4m 之外
不妥之处二:集水井每隔45m 设置一个
理由:集水井在基坑四角或每隔30~40 设置一个
不妥之处三:集水井底面比沟底面低0.4m
理由:集水井底面比沟底面低0.5m 以上
3.事件三中,乙方变更价款不能生效。该事件是由非承包单位所引起,按照相关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 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如果承包人在变更指示后14 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的请求。而本案例总包在竣工结算时(2 个月后)提出,此时距变更指示发出已经超过14 天。所以乙方变更价款不能生效。
4.P88 四(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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