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签订一特种建材买卖合同,约定执行政府指导价,于2016年6月1日前交付完

admin2022-08-02  15

问题 甲乙双方签订一特种建材买卖合同,约定执行政府指导价,于2016年6月1日前交付完毕,6月1日的政府指导价是2500元/吨,但甲方直至2016年8月1日才交货,此时的政府指导价是2800元/吨,结算时应按照(  )计算。A.2800元/吨B.2650元/吨C.2500元/吨D.2200元/吨

选项 A.2800元/吨
B.2650元/吨
C.2500元/吨
D.2200元/吨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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