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

admin2022-08-02  36

问题 背景:某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同时与某降水公司订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双方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25%以上时调整单价;工作B、E、G 作业使用的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乙方自备),台班费为400 元/台班,其中台班折旧费为50 元/台班。施工网络计划如下。甲乙双方约定8 月15 日开工。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1)降水方案错误,致使工作D 推迟2d,乙方配合用工5 个工日,窝工6 个工日;(2)因设计变更,工作E 工程量由招标文件的300m3增至400m3,超过了25%,合同中该工作的单价为55 元/m3,经协裔调整后综合单价为50 元/m3;(3)为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B 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5m3,该工作综合单价为78 元/m3;(4)在工作D、E 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项临时工作K,经核准,完成该工作需要1d 时间,机械1 台班,人工10 个工日。问题: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索赔或调整费用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索赔要求?说明原因。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总工期索赔多少天?

选项

答案

解析 1、事件(1)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降水工程由甲方另行发包,是甲方的责任。
事件(2)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且工作E 的工程量增加了100m3,超过了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的25%。
事件(3)不应提出索赔要求,因为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
事件(4)可提出索赔要求,因为甲方指令增加工作,是甲方的责任。
2、事件(1):工作D 总时差8d,推迟2d 尚有总时差6d,不影响工期,因此索赔0d。
事件(2):因工作E 为关键工作,可索赔工期:(400-300)m3/(300m3/6d)=2d。
事件(4):因E、G 均为关键工作,在该两项工作之间增加工作K,则工作K 也为关键工作,索赔工
期1d。
总计索赔工期:2+1=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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