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质量纠纷经仲裁庭开庭审理后,在赔偿数额上形成二种意见,甲、乙、丙仲裁员分别

admin2022-08-02  16

问题 某工程质量纠纷经仲裁庭开庭审理后,在赔偿数额上形成二种意见,甲、乙、丙仲裁员分别认为应赔偿15、16、20万元,其中丙仲裁员是由当审人双方共同选定的。此案中,应当裁决赔偿(  )万元。A. 15B. 16C. 17D. 20

选项

答案 D

解析 2007年建设工程法规真题第61题

《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因此,丙为首席仲裁员。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本题中,甲乙丙三人的意见不一致,故应按照首席仲裁员即丙的意见作出,应当赔偿20万元。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1763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