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水利部决定在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 制度,并颁发《关于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水建管 [2005] 80号),自2005年3月9日起实施。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1)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水利工程投标。(2) 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水利工程投标并不得担任相关施工管理职务。(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勘测设监理单位应当积极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有关 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