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已经设立;(2)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施工详图设计满则主体工程施工需要;(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4)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经确定,并分别订立合同;(5)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已经确定,并办理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6)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落实来源;(7)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工作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