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资料 施工单位B承包一主井井筒工程。井筒冻结段深度280m,基岩段围岩

admin2022-08-02  48

问题 1、背景资料施工单位B承包一主井井筒工程。井筒冻结段深度280m,基岩段围岩条件较完整,但在井筒深度560~590m、680~700m位置有两层含水层,预计井筒最大涌水量分别为80m3/h和78m3/h,其他井筒段预计最大涌水量为25立方米/h。冻结施工由A单位独立承包。施工单位B为了加快施工速度,在井筒设备选型布置中选择了2台JK2-2.8/15.5型提升机,配2只4m3吊桶提升,2台HZ-6型中心回转抓岩机装岩,6臂伞钻打眼,凿眼深度4.2m,整体液压下滑模板段高2.4m,溜灰管下料。为了抢在冻结壁进入井筒掘进荒径之前施工,施工单位B在冻结水文观测孔冒水3天后即开始开挖。在开挖15m后,出现片帮事故,被迫停工。为此施工单位B向业主提出了由于片帮引起的3万元的隐蔽工程索赔。施工单位在正常施工到井筒深度为557m位置时井筒涌水量达到45m3/h,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了8万元的地层变化引起的额外费用索赔。2、问题:(1)指出施工单位B的井筒设备选型有何不妥,为什么?(2)分析B单位出现施工事故及两次索赔要求。(3)分析B单位施工准备期的主要矛盾线是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 (1)答:施工单位B的井筒设备选型不妥有:(1)施工单位B选择二台单滚筒提升机不妥,应选用一台双滚筒提升机,因其承包的是主井井筒,需进行临时改绞,选择一台双滚筒提升机可加快改绞的速度;(2)选用整体液压下滑模板段高2.4m不妥,因为伞钻凿眼深度4.2m,每循环进尺可达3.6~3.8m之间,因些应采用段高3.6m整体移动式模板。
(2)答:出现的片帮事故是由于施工单位急于开挖造成的,按规定应在水文观测孔内的水位
有规律上升并溢出孔口不少于7d方可开挖。故此事故责任在施工单位B。因此第一次索赔不能成立,监理工程师不能给予签证。
第二次索赔也是由于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探水造成的,所以也不能得到索赔。
(3)答:施工准备期的主要矛盾线一般应该是临时井架的安装、天轮平台安装、翻矸平台的安装、井口临时建筑、井口供电、井口通讯信号系统、缠绳挂罐、临时锁口的施工、封口盘、试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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