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关于合同的成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只要承诺到达,合同一定成立 B.采用书面形
关于合同的成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只要承诺到达,合同一定成立 B.采用书面形
最全题库
2022-08-02
49
问题
关于合同的成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只要承诺到达,合同一定成立B.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C.需要签订合同书或者确认书的,自合同书或者确认书签订之日合同成立D.当事人约定以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一方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认定与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效力
选项
A.只要承诺到达,合同一定成立
B.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
C.需要签订合同书或者确认书的,自合同书或者确认书签订之日合同成立
D.当事人约定以合同书形式签订合同,一方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认定与签字盖章具有同等的效力
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据此,承诺到达,合同不一定成立,A错误,当选,C正确,不当选。《合同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据此,B正确,不当选。《合同法解释二》第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据此,D正确,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67987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题库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期货业协会的说法,错误的是()。A.期货业协会是期货业的自律性组织
在期货公司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该分支机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远期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远期合同,规定在未来某一时间进行实物商品交收的一种交易方
关于远期利率协议的说法,正确的有()。A.买卖双方按照协议利率与参照利率的差
关于卖出看涨期权的损益(不计交易费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履约损益=执
关于股指期货期现套利,说法正确的有()。A.期价低估时,适合买入股指期货同时
关于大连商品交易所的说法,正确的有()。A.不以营利为目的 B.农产品期
基差走弱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可能处于正向市场,也可能处于反向市场
关于期货交易的交割仓库,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交割仓库是提供期货合约实物
关于利率下限期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利率下限期权的买卖双方需要缴纳保证
随机试题
HowtoUsetheInternettoLearnaLanguage?Internethasmadecommunicationand
Whatisthewriter’sattitudetowardshighinjuryratesamongabultexercisersr
Thereneversomanyforeignguestscometoourcityastoday,solearningEnglis
NBT还原试验可用于吞噬细胞免疫缺陷病的检查,其正常值范围一般A.20% C.
境内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境外企业,应遵循商务部颁布的,(),以及国家发改委颁
治疗下齿痛应选取腧穴所属的经脉是A.手阳明大肠经 B.足太阴脾经 C.足阳明
下列经济评价指标中,属于反映盈利能力的静态评价指标的是( )。 A、净现值
男,54岁。因持续性痰中带血就诊,患者最可能的诊断是A:肺炎 B:肺癌 C: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以下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的是()。A.施工主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