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施工胶带大巷,巷道净断面22m2、长度2500m,采用锚喷支护。地质资料显

admin2022-08-02  28

问题 某单位施工胶带大巷,巷道净断面22m2、长度2500m,采用锚喷支护。地质资料显示胶带大巷在840~860m左右将穿过断层,断层可能导水。设计单位要求巷道穿越断层段增加U29钢支架加强支护,钢支架间距0.5m。在巷道施工到835m时,施工单位发现巷道围岩较稳定;施工到840m时,发现巷道围岩逐渐破碎,岩帮有少量出水。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立即进行短掘短喷(支护),并按设计要求增加U29钢支架支护。在采用U29钢支架支护时,为确保支架稳定,施工人员在柱腿底部用浮矸填平,并用拉杆将相邻钢支架连接牢固;同时,施工人员按现场质检人员的要求,将支架顶部和帮部用背板背实。施工过程中,巷道出水情况一直比较稳定。巷道施工穿越断层后约一个月,当班班长发现833~843m段巷道顶部喷射混凝土局部离层、开裂严重,于是立即安排一名工人留下进行处理,其余人员撤离该巷道,安排到其他巷道工作面施工。在处理过程中,发生冒顶事故,造成该工人死亡的安全事故。【问题】1.施工单位在穿越断层前,应做好哪一项工作?简要说明理由及具体的工作内容。2.在穿越断层和处理喷射混凝土施工质量问题中,施工单位的做法存在哪些不妥之处?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事故为哪一等级事故?说明理由。4.该事故的责任应由施工单位哪些人员承担?

选项

答案

解析 1.施工单位在穿越断层前,应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由于此断层可能导水,需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使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 2.在穿越断层施工中,存在不妥之处:
(1)没有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规定;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要求增加U29钢支架支护时,没有明确钢支架间距的要求;
(3)施工人员在桩腿底部用浮矸填平不符合有关规定,应该将支架柱窝挖到实底,当不能挖到实底上时,应有专门的措施;
(4)没有按穿越含水断层的要求做好防、排水准备工作;
在处理喷射混凝土施工质量问题中存在不妥之处:
(1)班长发现833~843m段巷道顶部喷射混凝土局部离层、开裂严重,应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有关主管人员。而不应擅自作处理决定;
(2)安排一名工人进行处理,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故属一般事故。
因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人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该事故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质检人员、班长、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受害者本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16201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