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 某新建机场飞机自动泊位引导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因行业特殊要求,经有关部

admin2022-08-02  65

问题 1.背景某新建机场飞机自动泊位引导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因行业特殊要求,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分别向A、B、C、D四家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这四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15点。C企业在3月15日递交投标文件时,因前方交通事故被堵在路上,并及时电话告知了机场方,且于当日15:06赶到投标地点,其余三家企业均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开标时A企业投标代表因故未能及时到场,为此B企业投标代表认为A、C企业均无法参加此次竞标了。2.问题(1)该工程可否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为什么?(2)上述4家企业需具备民航机场工程企业承包资质吗?应具备哪类资质?(3)B企业代表的想法正确吗?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该工程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因目前飞机自动泊位引导系统供应商较少,仅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根据我国招标法规定,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2)飞机自动泊位引导系统属于机场弱电系统,上述4家企业应具备民航机场工程企业承包资质。应具备“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B企业代表的想法不完全正确。因C企业递交投标文件时已经超出了截止时间,所以机场方不应接收C企业的投标文件,故C企业不能参加此次竞标。开标时虽然A企业代表未到场,但不影响机场方对A企业投标文件的开启,A企业依然能够参加此次竞标。《招标投标法》未规定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只要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都应当接收,密封完好都应当开启、宣读。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飞机自动泊位引导系统是通过传感器实时测算出飞机的当前位置与方向,并向驾驶员提供飞机接近停靠点的实时位置信息。目前国际上能够生产安装该系统的供应商仅有几家,故机场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所以,尽管C企业电话通知了机场方其可能推迟提交投标文件且仅晚交6min,机场方也不能够接收其投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三十六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隋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上述法规中并未规定投标人必须出席开标现场,且A企业在截止时间前按时提交了投标文件,开标时应该开启A企业的投标文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15363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