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界线测绘的内容包括:界线测绘准备、界桩埋设和测定、边界点测定、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调绘、边界协议书附图制作与印刷、边界点位置和边界线走向说明的编写。
界线测绘成果包括:界桩登记表、界桩成果表、边界点成果表、边界点位置和边界线走向说明、边界协议书附图。
2.边界调查包括:
(1)实地调查。边界调查应核实法定边界线、习惯边界线、行政管辖线和与边界线有关的资源归属范围线等界线的实地位置,并调查边界争议的有关情况。
(2)绘制边界情况图。在边界地形图上绘制法定边界线、习惯边界线、行政管辖线和边界线有关的资源归属范围线等边界现状和历史沿革等情况。
(3)编写边界情况说明。以文字形式描述边界线的划定情况及其历史沿革等情况。
(4)绘制边界主张线图。在绘制边界线情况图的基础上,由界线相邻两行政区域,根据确定边界线的原则,将各自的边界主张线标绘在边界地形图上。主张线采用0. 3mm的实线绘出,颜色一方用红色,另一方用蓝色,可压盖图上任何要素。
3.边界线走向说明中涉及的方向,采用1 6方位制(以真北方向为基准)描述。1 6个方位的含义如下:
(1)北:348°45′~11°15′
(2)北偏东北:11°15′~33°45′
(3)东北:33°45′~56°15′
(4)东偏东北:56°15′~78°45′
(5)东:78°45′ ~101°15′
(6)东偏东南:101°15′ ~123°45′
(7)东南:123°45′~146°15′
(8)南偏东南:146°15′~168°4 5′
(9)南:168°45′~191°15′
(10)南偏西南:191°15′~213°4 5′
(11)西南:213°45′~236°15′
(12)西偏西南:236°15′ ~258°45′
(13)西:258°45′~281°15′
(14)西偏西北:281°15′~303°45′
(15)西北:303°45′~326°15′
(16)北偏西北:326°15′~3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