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工期为 16 周,项目监理机构批准

admin2022-08-02  36

问题 某公路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工期为 16 周,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各工作均按匀速施工。施工单位的报价单(部分)见下表。施工单位报价单工程施工到第 4 周时进行进度检查,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工作 A 已经完成,但由于设计图局部修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 840m3 ,工作持续时间未变。事件二:工作 B 施工时,遇到异常恶劣的气候,造成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损坏和施工人员窝工,损失 1万元,实际只完成估算工程量的 25%。事件三。工作 C 为检验检测配合工作,只完成了估算工程量的 20%,施工单位实际发生检验配合工作费用 5000 元。事件四: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导致工作 D 尚未开始,造成施工单位自有设备闲置 4 个台班,台班单价为 300 元/台班、折旧费为 100 元/台班。施工单位进行文物现场保护的费用为 1200 元。事件五:工程施工到第 5 周时,经业主推荐承包商与某分包商签订某专业工程的分包合同,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范围和内容、工程变更、支付条件等。问题:1.根据第 4 周末的检查结果,逐项分析 B、C、D 三项工作的实际进度对工期的影响,并说明理由。2.若施工单位在第 4 周末就工作 B、C、D 出现的进度偏差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可批准工程延期多长时间?为什么?3.施工单位是否可就事件二、四提出费用索赔?为什么?可以获得的索赔费用是多少?4.事件三中,工作 C 发生的费用如何结算?5.前 4 周施工单位可得到的结算款为多少元?

选项

答案

解析 1.工作 B 拖后 1 周,不影响工期,因工作 B 总时差为 1 周。
工作 C 拖后 1 周,不影响工期,因王作 C 的总时差为 3 周。
工作 D 拖后 2 周,影响工期 2 周,因工作 D 总时差为 0(或工作 D 为关键工作)。
2.(1)批准工程延期 2 周。
(2)理由: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造成工作 D 拖延,不属于施工单位责任,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
3.(1)事件二不能索赔费用,因异常恶劣天气造成的施工单位施工机械损坏和施工人员窝工的损失属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延误(即不可抗力),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2)事件四可以索赔,因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属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属建设单位原因。
(3)可获得的索赔费用为:4×100+1200=1600(元)。
4.不予结算,因施工单位对工作 C 的费用没有报价,故认为该项费用已分摊到相应项目中。
5.前 4 周施工单位可得到的结算款:
工作 A:840×300=252.000(元)。
工作 B:1200×25%×320=96000(元)。
工作 D:4×100+1200=1600《元)。
合计:252000+96000+1600-34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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