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标中标某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部分内容有: (1)工程

admin2022-08-02  29

问题 某施工单位通过公开招标中标某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部分内容有:(1)工程合同总价 2100万元,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可调,占工程价款的 35%;材料有 4 种可调∶材料 1 占 5%,材料 2 占 15%,材料 3 占 15%,材料 4 占 10%;不调值费用占工程价款的 20%。价格指数如下: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的 15%作为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总额的 65%。竣工前全部结清(2)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3)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计价模式,当实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清单工程量的 5%时,合同单价予以调整,调整系数为 0.95 或 1.05。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清单工程量进行了复核。其中:钢筋实际工程呈为 9600t,钢筋清单工程量为 10176t(清单报价为5800 元/t);土方实际工程量为 30240m3,土方清单工程量为 28000m3(清单报价为32 元/m3)。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钢筋与土方工程的价款调整报告。【问题】1.该工程预付备料款和起扣点是多少?2.列出动态结算公式,并计算该工程调价后的实际结算价。3.施工单位提出的钢筋和土方工程价款是否应予以调整?分别说明理由,并列式计算调整后的价款是多少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选项

答案

解析 1.(1)工程预付款:2100×15%=315 万元;(2)预付款起扣点:2100-315/65%=1615.38 万元2.动态结构调值公式及计算如下:3.(1)钢筋价款应予以调整。理由:钢筋实际工程量与清单量昰差:(10176-9600)/10176=5.7%>5%,应予以调整;调整后钢筋价款:9600×5800×1.05=5846.40 万元。(2)土方价款应予以调整。理由:土方实际工程量与清单量量差:(30240-28000)28000=8%>5%,应予以调整;其中,不调整部分工程量为:28000×(1+5%)=29400;调整后土方价款为:29400×32+(30240-29400)×32×0.95=96.6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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