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由某总承包单位施工,基坑支护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基坑支护施工前,专业分包单位

admin2022-08-02  24

问题 工程由某总承包单位施工,基坑支护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基坑支护施工前,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了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总承包单位备案并直接上报监理单位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随后分包单位组织了3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及参建各方相关人员召开论证会,形成论证意见:“方案采用土钉喷护体系基本可行,需完善基坑监测方案,修改完善后通过”。分包单位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后拟按此方案实施,但被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以不符合相关规定为由要求整改。问题:本项目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到专家论证的过程有何不妥?并说明正确做法。

选项

答案

解析 不妥之处一: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经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总承包单位备案;
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不妥之处二:分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正确做法: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不妥之处三:专家组由3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正确做法: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不妥之处四:分包单位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后拟按此方案实施。
正确做法: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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