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 18000m2 ,劲性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桩筏基础。地下

admin2022-08-02  19

问题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 18000m2 ,劲性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桩筏基础。地下三层,地上十六层,A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除主体结构外的其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依法分包;建设单位负责供应油漆等部分材料。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在筏板基础混凝土浇筑期间,试验人员随机选择了一辆正处于等候状态的混凝土运输车放料取样,并留置了一组标准养护抗压试件(3 个)和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3 个)。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人员,聘请了外单位五位专家及本单位总工程师共计六人组成专家组,对《土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专家组提出了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浇筑首层大堂顶板混凝土时,发生了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 5 人死亡,7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 1 小时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事件四:由于工期较紧,施工总承包单位于晚上 11 点后安排了钢结构构件进场和焊接作业施工。附近居民以施工作业影响夜间休息为由进行了投诉。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在查处时发现: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检测夜间施工场界噪声值达到 60 分贝。事件五:由于工期较紧,A 施工单位将室内精装修和幕墙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 B 施工单位。油漆作业完成后,发现油漆成膜存在质量问题,经鉴定,原因是油漆材质不合格。B 施工单位就由此造成的返工损失向 A 施工单位提出索赔。A 施工单位以油漆属建设单位供应为由,认为 B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B 施工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建设单位认为油漆在进场时已由 A 施工单位进行了质量验证并办理接收手续,其对油漆材料的质量责任已经完成,因油漆不合格而返工的损失由 A 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拒绝受理盖索赔。【问题】1.分别指出事件一中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2.指出事件二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3.事件三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此次事故属于哪个等级?纠正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的错误做法。报告事故时应报告哪些内容?4.写出事件四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查处问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并说明施工现场避免或减少光污染的防护措施。5.分别指出事件五中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妥一:试验人员随机选择了一辆正处于等候状态的混凝土运输车放料取样;
正确做法: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不妥二:留置了一组标准养护抗压试件(3 个)和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3 个);
正确做法:抗渗试件应为一组(6 个)。
2.不妥之处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作为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
理由: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不妥之处二:专家组提出了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
理由: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3.事件三属于较大事故。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 1 小时后直接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妥;
正确做法: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 1h 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夜间施工的时间为 22:00 到 6:00,该项目在夜间 11 点施工,噪声达到 60dB,而夜间噪声不能超过 55dB,施工期间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办理夜问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取得居民的谅解。
施工现场避免或减少光污染的防护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5.(1)B 施工单位向 A 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合理。A 施工单位认为 B 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不合理,因为 B 施工单位只与 A 施工单位有合同关系,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2)B 施工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不合理,B 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建设单位认为油漆在进场时已由 A 施工单位进行了质量验证并办理接收手续,因油漆不合格而返工的损失由 A 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拒绝受理索赔不合理,A 施工单位进行了验证不能免除建设单位购买材料的质量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jzgc/129231.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