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远郊山区乡镇拟选址建设一处现代化高档宾馆,如图6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4

免费题库2022-08-02  23

问题 某市远郊山区乡镇拟选址建设一处现代化高档宾馆,如图6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4hm2,总建筑面积约4.8万m2,拟建高度45m。拟选址用地的西、北侧为山丘,东侧为一现状历史文化名村,南侧为河道和7m宽沥青路。【问题】  请问该项目选址存在哪些不当之处?

选项

答案

解析  对该项目选址不当之处分析如下:
  (1)问题一:该宾馆选址距离历史文化名村过近,建筑体量过大,未与历史文化名村协调并保持一定距离。
  理由: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淇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第二十六条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2)问题二:该选址交通不便,且阻碍了历史文化名村的进村通道。
  理由: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①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②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③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④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3)问题三:该选址占用了部分沿河绿地,违反了规划控制绿地要求。
  理由: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绿地建设。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问题四:该选址导致部分古树名木被毁,破坏了环境、历史文化保护。
  理由:规划用地范围内有古树名木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绿化主管部门意见,将需保留和保护的古树名木,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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