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结构设计,有以下论述: Ⅰ.对原木构件,验算挠度和稳定时,可取构件的中央

admin2022-08-02  24

问题 关于木结构设计,有以下论述:Ⅰ.对原木构件,验算挠度和稳定时,可取构件的中央截面;Ⅱ.对原木构件,若验算部位未经切削,弹性模量可提高20%;Ⅲ.木桁架制作时应按其跨度的1/250起拱;Ⅳ.木结构建筑不应超过三层。试问,其中何项正确?(  )A.Ⅰ、ⅡB.Ⅱ、ⅢC.Ⅱ、ⅣD.Ⅰ、Ⅳ

选项 A.Ⅰ、Ⅱ
B.Ⅱ、Ⅲ
C.Ⅱ、Ⅳ
D.Ⅰ、Ⅳ

答案 D

解析 根据《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2003)(2005年版)第4.2.10条,对原木构件,验算挠度和稳定时,可取构件的中央截面。判断Ⅰ正确。
根据第4.2.3条,对原木构件,若验算部位未经切削,其顺纹抗压、抗弯强度设计值和弹性模量可提高15%。判断Ⅱ不正确。
根据第7.3.3条,木桁架制作时应按其跨度的1/200起拱。判断Ⅲ不正确。
根据第10.3.1条,木结构建筑不应超过三层。判断Ⅳ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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