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承包人于2018年6月15日向监理人递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月10日竣工

admin2022-08-02  8

问题 某工程承包人于2018年6月15日向监理人递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月10日竣工验收合格,7月18日发包人签发了工程验收证书。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保修期起算日分別为()。A.6月15日、7月10日B.7月10日、7月18日C.6月15日、7月18日D.7月18日、7月10日

选项 A.6月15日、7月10日
B.7月10日、7月18日
C.6月15日、7月18日
D.7月18日、7月10日

答案 A

解析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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