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8日,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五一路古田路口严查非机动车

admin2022-08-02  23

问题 2016年4月18日,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五一路古田路口严查非机动车闯机动车道,半个小时查处5人,其中1人被罚抄20遍标语。对于“被罚抄标语”的做法,谈谈你的看法。

选项

答案

解析 福州市交警部门一改往日罚款的处罚方式,独辟蹊径,以抄写20遍交通法规来达到警醒违法行为人的目的,有一定积极意义,值得推广。
  
  现如今,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车已经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然而,市民在骑行的过程中,时常出现车速过快,闯道的现象,既对车主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隐患,也影响到城市交通的秩序。交警部门出台此项措施,旨在解决非机动车车主不自觉遵守交通规章制度,并且采用这种方式将违法行为人置于大庭广众之下,必然会引起其内心的羞愧,也会引起周边围观群众的重视,更具有教育警示的作用。相较于罚款而言,亲自抄写20遍更能将抄写的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也不容易使违法行为人产生“金钱能解决一切”的扭曲价值观。
  
  对于此项积极政策,福州市交警部门可以积极地进行推广,其他部门可进行效仿,并注意创新多种多样的执法方式,赋予执法更多的新鲜元素,真正让执法效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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