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我国公民选举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甲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丧失选举

考试题库2022-08-02  66

问题 下列关于我国公民选举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甲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丧失选举权B.乙被拘留,因无人身自由而不享有选举权C.丙不识字,因无法填写选票而不享有选举权D.丁因患有精神病而丧失选举权

选项 A.甲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丧失选举权
B.乙被拘留,因无人身自由而不享有选举权
C.丙不识字,因无法填写选票而不享有选举权
D.丁因患有精神病而丧失选举权

答案 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①我国公民;②满十八周岁;③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A项:根据《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题干中甲被判处死缓,属于死刑的一种,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甲丧失选举权。A项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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