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谋去某商场行窃,为此二人曾一同去该商场踩点,并购置了行窃工具。之后,两人

练习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甲、乙共谋去某商场行窃,为此二人曾一同去该商场踩点,并购置了行窃工具。之后,两人抵达该商场,甲留在商场外观望,乙撬门进入,乙在窃取了价值数万元的物品后,认为放火可以破坏现场。于是,乙在离开前用打火机点燃了商场内的纸张,待乙从商场出来后,甲、乙二人逃离现场。回去分赃时,乙把放火之事告诉了甲,根据我国刑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独自构成盗窃罪B.甲、乙构成共同放火罪C.甲、乙构成共同盗窃罪D.乙独自构成放火罪

选项 A.乙独自构成盗窃罪
B.甲、乙构成共同放火罪
C.甲、乙构成共同盗窃罪
D.乙独自构成放火罪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乙共谋实施盗窃,并且也共同去了商场实行了盗窃的行为,属于盗窃罪的共同犯罪。然而,乙是在盗窃过程中临时产生了放火毁坏作案现场的想法并独自实施了放火的行为,由于甲是在分赃时才得知放火的事实,甲、乙二人对于放火并无共同故意,因此不能成立放火罪的共同犯罪,乙独自构成放火罪。
故正确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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