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微腐败” 【背景链接】 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无禁区

练习题库2022-08-02  21

问题 治理“微腐败”【背景链接】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彰显了党中央杜绝腐败的决心,将反腐败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总书记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才能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当前,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态势下,贪腐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但是,基层“微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并构成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微腐败”看起来小,但也可能导致“大祸害”。因此,要重视并积极治理基层“微腐败”,把治理“微腐败”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着力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主要有几种表现形式。一是漠视群众“高高在上”。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尽心,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办事效率不高,在岗不在状态,消极怠工,敷衍塞责,遇到问题踢皮球,遇到矛盾绕道走,工作能推则推,事情能放就放。二是截留套取“好经念歪”。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虚报冒领,村务公开不规范,选择性公开内容。少数干部把应该给村民的政府补贴当成“唐僧肉”,该补贴的不补贴或少补贴,随意执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将“好经念歪”,甚至发生截留套取的行为。三是巧取豪夺“雁过拔毛”。借为群众办事、盖章等职务便利,向群众索取手续费、辛苦费、跑路费,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视为“香饽饽”,挖空心思变为己有,将集体“三资”变成个人“私产”,妄图瞒天过海。四是滥用职权“公权私用”。在救济救助、社会保障、项目扶持和物资分配上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执法不公、滥用职权,形成家族势力、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等问题。【产生“微腐败”的原因分析】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首先,自律防线不牢。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规与日常中缺少一面“明镜”时刻照亮警醒自己不无关系。一是宗旨意识淡薄。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不注重自身思想锤炼和道德修养,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出现偏差,理想信念发生滑坡,个人私欲不受节制,从小贪小腐开始,逐渐变得为所欲为,最终走向腐败深渊。二是放松对自身的要求犯错误的基层干部存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思想,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言行的要求。三是不愿接受监督。在村(居)务、组务公开中搞形式,落实“一事一议”走过场,想方设法逃避群众监督。群众关心关注的情况不公开,剥夺群众对身边重要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其次,制度存在缺陷。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除了基层违纪违法干部自身的原因外,还与相关制度没有真正起到管理制约作用也是分不开的。一是制度规定不健全。监督制约和权力制衡机制具有滞后性,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机制、制度还处于完善过程,一些基层干部就会利用这个“空档”来谋取私利。二是制定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近几年,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渐趋完善,但有的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这些干部通过所谓的“变通”办法,绕开制度的监管,致使大量基层腐败案件发生。三是制度执行不力。一些制度在基层工作中行同虚设,不按制度执行,不按规定办事。特别是需要经村、组一事一议决定的事情,不按程序规范操作,造成决策信息不透明,制度难以落到实处。最后,监督合力不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一是上级监督不严。乡镇对村组干部的监督蜻蜓点水,注重对专项工作的监督,忽视思想防线的监督。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未做到及时提醒和督促改正。二是同级监督弱化。同级监督工作需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监督责任无法真正落实,监督主体怕得罪领导、伤了和气、影响团结,在监督的过程中有思想顾虑,不想监督、不愿监督,导致同级监督弱化。三是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遇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抱怨得多、监督得少,在自身利益未受到损害情况下,群众不会主动监督干部,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治理“微腐败”的措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遏制基层“微腐败”,推进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首先,坚持教育先行,筑牢思想防线。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首先要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筑牢思想防线。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责任意识。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章,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真正做到思想上关心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二是要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通过讲廉政党课、学习勤廉典型、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加强廉政教育,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理念,做到踏踏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其次,强化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以规范权力为目的,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是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农村“三资”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二是全面查找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从而有效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形式,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是建立民主议事规则。推行“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单位“一把手”不直接行使人事权、工程权、审批权、执法权、财务权,明确由班子其他成员分管,“一把手”监督协调,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风险防控措施。再次,强化严肃查处,形成高压态势。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等行为。一是严肃查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是否有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务、拖欠群众钱款的突出问题,以及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二是转变执纪审查理念。积极推进执纪审查工作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全员”转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常态化。三是开展教育回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做好思想转化和现实表现考察工作。通过查处典型案例,召开案发地案情专题分析通报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执纪审查治本功效。最后,强化监督检查,严防腐败滋生。以“微腐败”治理百日攻坚为契机,将监督检查常态化,切断滋生腐败的根源。一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整合监督力量,开展联合督查,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各种监督部门的作用。同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惠民政策落实、征地拆迁、民政救灾救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的监督检查,进行全方位有效监督。三是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采取定期巡查、明查暗访、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获得真实情况。四是发扬民主,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管理村居事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重要切入点】1. 廉政建设“微腐败”虽然是一种“公权小贪”“小权任性”行为,但“贪”的本质没有变。““微腐败”动用公权虽“小”,但小权任性,时时体现“滥”的本质。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农村集体“三资”的乱收私分,优惠政策落实中的虚报冒领等等,一点一滴的“小腐败”,久之必酿成“大腐败”,败坏党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侵蚀党的肌体,坏了党心。治理基层腐败的力度与成效,是决定反腐败能否赢得民心的“最后一公里”。2. 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之所呼,政之所向,“老虎”、“苍蝇”一起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当前农村基层党建和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一项压倒性政治任务。3. 党群关系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既是维护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微腐败”是指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虽然涉案微小,其影响却是深远,且这些小腐败发生在基层,群众直接耳闻目睹,使群众对党员干部产生了不信任感和失望感,正如民众所抱怨:“老虎危害虽大,但离我们很遥远,让我们感觉不到;苍蝇整天扑鼻而来,危害虽小,但让人十分厌恶。”而且“微腐败”行为还会带坏当地的社会风气,损害党和干部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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