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

考试题库2022-08-02  38

问题 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谎称该电脑属于自己,以6000元的市场价将电脑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交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该买卖合同无效B.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C.乙可以撤销该合同D.甲可以追认该合同

选项 A.该买卖合同无效
B.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C.乙可以撤销该合同
D.甲可以追认该合同

答案 ABCD

解析 (1)合同:乙谎称电脑属于自己,将电脑当作自己的所有物处分,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该买卖合同有效。(2)物权:如果甲追认或乙事后取得处分权,丙可以继受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如果甲拒绝追认且乙事后无法取得处分权,丙可以主张善意取得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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