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丁某与陈某签订车辆买卖合同书一份,约定丁某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免费题库2022-08-02  27

问题 2019年3月25日,丁某与陈某签订车辆买卖合同书一份,约定丁某将自己所有的一辆小轿车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陈某,陈某支付1万元定金后丁某交车,交车后7日内陈某付清全部车款,车款付清当日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双方同时约定,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另一方违约金2万元。合同签订次日,陈某支付1万元定金,丁某依约向陈某交付了车辆。后陈某迟迟不肯支付剩余车款,丁某多次催告无果后于4月26日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车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陈某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陈某应当______。A、支付迟延履行金B、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C、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D、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选项 A、支付迟延履行金


B、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


C、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D、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 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陈某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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