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属国有企业有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领导发现,

admin2022-08-02  55

问题 李某属国有企业有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 )A. 贪污B. 挪用公款C. 滥用职权D. 职务侵占罪

选项 A. 贪污
B. 挪用公款
C. 滥用职权
D. 职务侵占罪

答案 B

解析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本题李某作为国有企业财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其炒股的行为属于进行营利活动,故本题李某的行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故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gongwuyuan/127191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