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从业资格
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
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
最全题库
2022-08-02
25
问题
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对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抢劫(未遂)罪与信用卡诈骗罪B. 抢劫(未遂)罪与盗窃罪C. 抢劫(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D. 抢劫(既遂)罪与盗窃罪
选项
A. 抢劫(未遂)罪与信用卡诈骗罪
B. 抢劫(未遂)罪与盗窃罪
C. 抢劫(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
D. 抢劫(既遂)罪与盗窃罪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钱包内的银行借记卡,并以暴力逼取正确密码最终获得现金5000元钱,在这一抢劫过程中,虽然有场所的转移(三人带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取钱),但是这个场所的变化,是整个抢劫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使用暴力”和“取得财物”看似有物理意义空间上的错位,但并不影响刑法对其“当场”属性的评价。纵观整个犯罪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两个当场”:即“当场使用暴力”和“当场取得财物”,故应构成抢劫罪(既遂)一罪。根据《刑法》第19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甲、乙、丙三人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所以本题四个选项都错。本题要特别注意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在一般情况下,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的方法抑制被害人的反抗,从而达到强行劫取财物的目的,其主要特征表现为两个“当场”,即“当场使用暴力”和“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一般表现为通过要挟和威胁的方法强行取得财物,“威胁”的方法一般也不表现为当场实施暴力,其取得财物也通常是事后取得。故选AB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79278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银行招聘职业能力测验题库银行招聘考试分类
银行招聘职业能力测验
银行招聘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A.前后两罪均为故意犯罪 B.后罪发生于前罪刑罚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活、网络和短信方式,发布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
抢劫: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
洗钱活动的本质是()。A.获取更多的非法收益 B.为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A.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 B
定义: ①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②
依次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组是() ①邹强虽然十分小心,但还是被狡猾的犯罪分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主要的区别在于()A.犯罪主体不同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定义: ①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②
依次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组是() ①邹强虽然十分小心,但还是被狡猾的犯罪分子
随机试题
Thegovernmentofficialcanhardlyfindsufficientgroundsonwhichtobasehis
[img]2015m3s/ct_ehbm_ehbreads_0421_20151[/img][br]Whatusuallyappearswhenco
初产妇,26岁,孕1产0,孕40周,因胎动减少入院,查宫底耻上34cm,LOA
下列属于测量防腐涂层厚度的仪器是()。A.微波测厚仪 B.多普勒测厚仪 C.
发现下前牙变色,唇侧牙龈一肿物一月余,经X线检查,结果如图。最可能的诊断是
具有燥湿健脾,祛风湿,发汗,明目功效的药物是A.苍术 B.厚朴 C.藿香
寒湿痹证,骨节疼痛,宜选用的药物是A.干姜 B.附子 C.高良姜 D.细辛
关于急性心肌梗死并发症,下列哪项正确?A.乳头肌断裂多见于二尖瓣前乳头肌 B.
根据投资目标的不同,基金可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收益)型基金和平衡型基金三类,其
实现“互联网+”绿色生态的措施有()。A.大力发展节能环保 B.加强资源环境动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