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真题)2015年12月31日,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2016年6月

考试题库2022-08-02  42

问题 (2020年真题)2015年12月31日,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2016年6月1日开始还款,分3期偿还,第一次偿还10万(2016年6月1日),第二次偿还20万(2016年12月1日),第三次偿还20万元(2017年1月1日)。甲三期都没有偿还。到2019年12月22日,乙催告甲偿还。甲等了10天,于2020年1月2日回复∶已过诉讼时效,不再偿还。关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三期诉讼时效分别计算B.第一期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第二期和第三期诉讼时效没有经过C.前两期借款已过、第三期在时效内D.乙催告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

选项 A.三期诉讼时效分别计算
B.第一期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第二期和第三期诉讼时效没有经过
C.前两期借款已过、第三期在时效内
D.乙催告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

答案 D

解析 ABC选项∶《民法典》第18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上述法条,本题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2016年6月1日开始还款,分3期偿还,因此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开始计算,而非三期分别计算。A、B、C选项错误。
D选项∶《民法典》第188条第1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法条,最后一期的诉讼时效是自2017年1月2日开始计算,而到2019年12月22日诉讼时效期间不足3年,乙催告甲偿还,诉讼时效中断。因此,本案诉讼时效尚未经过,甲应当清偿所有债务。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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