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真题)蜿蜒公司从甲省承包一条高速公路的修建工程,该高速公路横跨甲乙两

admin2022-08-02  42

问题 (2019年真题)蜿蜒公司从甲省承包一条高速公路的修建工程,该高速公路横跨甲乙两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审批,准备开工时发现该公路需要延长到丙省。关于该公司的环评文件报批的相关事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丙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B.在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做相应补充由丙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C.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评文件该公路不得开工建设D.应对此公路项目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选项 A.该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丙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B.在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做相应补充由丙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C.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评文件该公路不得开工建设
D.应对此公路项目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答案 CD

解析 本题的关键是需要确认该公路项目属于跨省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无论甲省、乙省还是丙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都无权进行审批;另外,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审批之后,项目开始之前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组织环评,编制环评文件,并对环评文件重新报批,并非简单的补充。
根据《环境影响评级法》第23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该公路项目跨了甲、乙、丙三个省,所以其环评文件应该报送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而非甲乙丙中任何一个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以A项错误;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公路项目的环评文件被审批后,开工前,其建设规模要发生重大变化即需要延长至丙省,所以此项目需要重新进行环评,而非简单补充,B项错误,C项正确;
根据《环境影响评级法》第25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对于建设项目而言,需先环评后开工,擅自开工的,需被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并依法对项目进行环评。所以D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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