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真题)三石商贸有限公司因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于2019年3月经法院

admin2022-08-02  35

问题 (2019年真题)三石商贸有限公司因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于2019年3月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瀚城律师所被指定为破产管理人。2019年5月底,经债权人会议决议,成立债权人委员会。二鸟公司与瀚城律师所接洽,准备受让三石公司全部的库存和营业事务,关于本案,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债权人委员会应包含一名三石公司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B.瀚城律师所应将与二鸟公司的合作事宜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通过C.瀚城律师所的方案未被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其可以提交给债权人委员会进行表决D.瀚城律师所在实施与二鸟公司的合作方案前,应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选项 A.债权人委员会应包含一名三石公司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
B.瀚城律师所应将与二鸟公司的合作事宜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通过
C.瀚城律师所的方案未被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其可以提交给债权人委员会进行表决
D.瀚城律师所在实施与二鸟公司的合作方案前,应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很细致。1.债权人委员会的构成为债权人代表+一名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整体人数不超过9人;2.重大事项处理的流程中,管理人需要出具方案→债权人会议通过→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未设置委员会的,报告法院)→实施。
《破产法》第67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由他们代表职工权益,A项正确;
《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15条:“管理人处分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债务人重大财产的,应当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管理人不得处分。管理人实施处分前,应当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提前十日书面报告债权人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债权人委员会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管理人对处分行为作出相应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依据。债权人委员会认为管理人实施的处分行为不符合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或变价方案的,有权要求管理人纠正。管理人拒绝纠正的,债权人委员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实施的处分行为不符合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或变价方案的,应当责令管理人停止处分行为。管理人应当予以纠正,或者提交债权人会议重新表决通过后实施。”二鸟公司受让三石公司全部的库存和营业事务属于《破产法》第69条的重大资产处分,管理人需要事先制作财产管理或者变价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B项正确;
如果债权人会议未通过管理人的方案,此处分不得进行,债权人委员会作为债权人会议的常设机关并非上级机关,不能推翻债权人会议的决议,C项错误;
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重大资产处分方案,管理人在实施前应向债权人委员会报告,D项正确。
综上,本题为选非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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